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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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新开办企业: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者登录“http://scjgj.gz.gov.cn/ywt/”申请企业设立时在平台上选择是否免费刻章,选择免费印章的企业无需选择刻章机构,平台将自动轮流派单确定免费刻章服务机构,刻章企业收到任务后在两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并移交到增城区政务中心A区1、2、3、4号窗口统一发放,申请人收到领取印章短信后,到增城区政务中心A区1、2、3、4号窗口领取即可。二、在“一网通”平台没有选择免费刻章的申请人,可登录公众号“广东治安户政”里的“在线刻章”或登录网站“http://s.yinzhangcloud.com/#/welcome”;按要求填写好资料,选择刻章店及刻章材料;收到取章验证码通知后到所选刻章店取章。
窗口办理流程:
一、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到增城区政务中心窗口办理;1、窗口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和资料录入系统;2、申请人领到刻章验证码后,到刻章店刻制并取章。二、企业法人的到市内指定有资质的刻章公司现场办理刻章和备案即可。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颁发印章备案卡
送达
1.准予颁发《印章备案卡》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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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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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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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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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刻章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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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批准设立或登记该机构的证件或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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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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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务经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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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区政务服务大厅A区综合受理窗口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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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262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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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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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指引:乘坐增城5路、增城6A路、增城8路、增城10路到丽江国际站下车,步行约660米到达;或乘坐增城6B路、增城7路、增城18路、增城47路到金河湾站下车,步行约620米到达;地铁指引: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站B出口,步行约250米到增城广场地铁站(万达广场)站,乘增城47路公交车(1个站)到金河湾站下车,步行约620米到达;或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站B出口,步行约1.5公里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