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1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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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经办银行实地核查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及其他相关情况是否属实。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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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个人借款人。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民、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或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 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去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3.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查看),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4.决定:银行放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去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受理:经办银行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3.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查看),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4.决定:银行放款
收件
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通过
受理
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通过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通过
送达
同意发放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增城区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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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详见各镇街窗口信息,区级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3楼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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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272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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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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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1路(往华立学院方向)、2路(往朱村街方向)、5路(往豪园方向)或7路(往挂绿广场方向)公交车到交警大队站,往前走50米到达。
乘增城108路(往派潭方向)、8路公交车(往钟岗村方向)到保健院站,往前走110米,右拐进入挂绿路,前行110米到达。
乘3路公交车(往百花山庄方向)到莲花市场站,往前走50米,左拐进入挂绿路,前行60米到达。
乘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站B出口,步行200米到万达广场西站,乘增城9路公交车(7个站)到沙园路口下,走约25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