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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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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平台(广州数字工商)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正)
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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