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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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6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证照 3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三部已确认.jpg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服务场所。3.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收件:1.申请机构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阳光家缘”网站(http://zfcj.gz.gov.cn/zfcj/ygjy)点击“中介网上预受理”,扫码登录进入房地产中介网上预受理系统,企业如首次登录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需先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申请机构根据系统指引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提交受理材料。二、受理:1.对申请机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2.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机构说明理由。三、审查: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交由二级审核人员审批决定;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机构补齐相关材料重新上传系统,同时告知机构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四、决定: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批,作出制证决定;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一级审核人员重新审核。五、制证:1.对完成审批的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2.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机构领取备案证书,并告知其领取方式。六、送达:由申请机构自行登录进入房地产中介网上预受理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一、办事人到咨询窗口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受理窗(322-336窗)(仅提供咨询指引)获得指引。
二、收件:1.申请机构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阳光家缘”网站(http://zfcj.gz.gov.cn/zfcj/ygjy)点击“中介网上预受理”,扫码登录进入房地产中介网上预受理系统,企业如首次登录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需先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申请机构根据系统指引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提交受理材料。三、受理:1.对申请机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2.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机构说明理由。四、审查: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交由二级审核人员审批决定;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机构补齐相关材料重新上传系统,同时告知机构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五、决定: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批,作出制证决定;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一级审核人员重新审核。六、制证:1.对完成审批的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2.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机构领取备案证书,并告知其领取方式。七、送达:由申请机构自行登录进入房地产中介网上预受理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1

收件

1.申请机构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阳光家缘”网站(http://zfcj.gz.gov.cn/zfcj/ygjy)点击“中介网上预受理”,扫码登录进入房地产中介网上预受理系统。企业如首次登录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需先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指引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提交受理材料。

1.进入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后,申请机构根据系统指引(红色带“*”号为必填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材料齐全后系统自动核对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则无法提交。
2

受理

1.对申请机构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2.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机构说明理由。

1.核对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交由二级审核人员审批决定。
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机构补齐相关材料重新上传系统,同时告知机构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1.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1.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批,作出制证决定。
2.对材料不齐或无效的,退回一级审核人员重新审核。

1.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5

制证

1.对完成审批的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2.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机构领取备案证书,并告知其领取方式。

1.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6

送达

1.申请机构自行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并在店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申请单机构自行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预受理系统下载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店铺租赁合同或房产权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广东省房地产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广东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
    资金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
    总机构、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8
    聘用合同
    原件:3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9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电子化
    免提交
  • 10
    经营场所照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1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受理窗(322-336窗)(仅提供咨询指引)

  • 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受理窗(322-336窗)(仅提供咨询指引)

  • 中心电话:

    020-8211860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坐公交366路、395路、506路、508路、534路、573路、575路、943路、944路,至萝岗市民广场站下车;也可乘坐公交327路、391路、392路、395路、506路、508路、534路、575路、943路、944A路、944路、948路、B24路、科学城3号交通专线,至演艺中心北门站下车。 地铁:可乘坐地铁6号线至萝岗站(C出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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