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广州市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回执 | 其他 | 广州市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回执.doc | 广州市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回执.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施设备和经营场所等条件,并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交下列信息: (一)营业执照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以及技术人员身份信息; (三)专业设施设备、经营场所证明等信息。 白蚁防治单位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白蚁防治单位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第二步:受理,根据受理条件初步核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3.第三步,审查,按照《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4.第四步:决定,作出准予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5.第五步:制发证书,准予备案的制作《广州市南沙区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收件,接收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营业执照信息;法定代表人以及技术人员身份信息;专业设施设备、经营场所证明等信息。)
2.第二步:受理,根据受理条件初步核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3.第三步,审查,按照《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4.第四步:决定,作出准予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5.第五步:制发证书,准予备案的制作《广州市南沙区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回执》。
1
受理
一次性告知
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
2
审查
按内部规定流程审核
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
3
送达
法定文书
网上获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南沙区房地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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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南沙区滨海路167号,南沙国际人才港16层08-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939496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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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南1路、南2路、南3路、南4路、南5路、南27路、南31路、南32路、南33路、南34路公交汽车至南沙牌坊站,步行约300米至南沙国际人才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