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理(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理(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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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取得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报: 申报企业按照本办事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选择“花都区对应的项目类型”,点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联审批办理(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书)”,按照系统设置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后提交,无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受理: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审批:审批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四)送达:申报单位可自行登录申报系统(http://online.gzcc.gov.cn/goweb/?sx=sgxk),查询下载审批结果,纸质盖章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结果文书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发放。
(五)批后公布。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领取公布牌并按要求进行公布。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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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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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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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情况说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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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告知承诺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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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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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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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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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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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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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改部门立项文件(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提供)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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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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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营业执照等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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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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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附图)及方案蓝图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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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现场情况查勘确认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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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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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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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证书(广州)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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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可承诺资料(广州)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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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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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设计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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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大厅南区综合受理窗B401、B402、B403、B40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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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773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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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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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公交线路:可搭乘花6路、花76A路,到达“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站。 2.地铁线路:可搭乘9号线,到达“花都广州”站C出口,沿“天贵路”方向步行约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