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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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州市户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为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曾持有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办理带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且同意复用指纹,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一码通办”服务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办理资料。
2、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系统受理(2个工作日)。
3、审核:
受理通过后,提交户籍地分局审核签发(2个工作日)。
4、制证:
审批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7个工作日)。
5、办结:
制证结束。
6、送达:
证件办结后,申请人按网上办理时选择的领证方式领取证件(3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审查
1、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 2、网办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
制证
核发居民身份证。
送达
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至12号身份证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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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至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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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697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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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双休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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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天贵北路站花6路、花76A路; 地铁:无地铁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