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所持《户口迁移证》因丢失、损毁等原因,未超过有效期限的,可申请补领。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陆网站按填报要求并提交信息);
2.民警受理(公安民警完成受理,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网上审核(公安民警初审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查验证明材料(校验通过的可不到现场,否则需预约现场查验);
5.分局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6、邮递收件(选择邮寄的)
7.核发结果文书(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领取);
8 .完成办理(结果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报人选定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指南备齐材料);
2.窗口申请(申报人);
3.民警受理(公安民警初审是否符合要求);
4.分局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5.核发结果文书(邮政寄递的公安民警根据审核意见完成登记办理或现场领取);
6.完成办理(结果送达)。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即场核发户口迁移证。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审查
核发户口迁移证。
制证
打印户口迁移证。
送达
申请人签收户口迁移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户籍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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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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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697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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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双休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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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天贵北路站花6路、花76A路; 地铁:无地铁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