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
市内移居-收养小孩迁入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内移居-收养小孩迁入
日常用语
收养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儿童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市内移居-收养小孩 证照 户口迁移证.jpg 户口迁移证2.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
2.网上审核(公安机关);
3.审核;
4.办理登记(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办);
5.结束。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报人);
2.窗口申请;
3.审核(公安机关);
4.办理登记(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办);
5.结束。

1

受理

1、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后呈批。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

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后呈批。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3

决定

审核是否同意。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4

制证

核发居民户口簿。

现场打印
5

送达

申请人现场签收居民户口簿。

现场签发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收养登记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不动产权证书(或入户地址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花都区合益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1-2号窗口

  • 办理地点:

    花都区狮岭镇南航大道北28号

  • 中心电话:

    020-37763459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 位置指引:

    合境村:花86路 ; 花89路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