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
市内移居-稳定居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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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内移居-稳定居住就业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市内移居-居住迁移 证照 居住迁移.xls 居住迁移.xls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学校集体户除外)申请将户籍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地址。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陆网站按填报要求并提交信息);
2.网上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登记办理(公安民警根据审核意见完成登记办理);
4.核发结果文书(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领取结果文书);
5.结束。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报人选定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指南备齐材料);
2.现场办理(现场办结,公安民警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后予以办理);
3.核发结果文书(现场办结,由公安民警现场签发);
4.结束。

1

受理

1、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

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3

制证

核发居民户口簿。

现场打印。
4

送达

申请人现场签收居民户口簿。

现场签发。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不动产权证书(或入户地址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户籍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697226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双休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9:00-12:00 13:00-17:00

  • 位置指引:

    公交:天贵北路站花6路、花76A路; 地铁:无地铁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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