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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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本市户籍人员(学校集体户除外)申请将户籍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地址。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陆网站按填报要求并提交信息);
2.网上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登记办理(公安民警根据审核意见完成登记办理);
4.核发结果文书(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领取结果文书);
5.结束。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报人选定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指南备齐材料);
2.现场办理(现场办结,公安民警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后予以办理);
3.核发结果文书(现场办结,由公安民警现场签发);
4.结束。
受理
1、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制证
核发居民户口簿。
送达
申请人现场签收居民户口簿。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户籍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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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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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697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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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双休日及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首日: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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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天贵北路站花6路、花76A路; 地铁:无地铁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