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日常用语
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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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 其他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docx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样表).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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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2.必须完成工伤认定。 3.必须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递交资料,现场递交资料;第二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业务并出具回执;第三步:予以办理;第四步:复核并办结业务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步:受理,对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第三步:审核并办结,后台人员复核申请材料,应当场复核业务,并出具办结业务单。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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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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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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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伤残退休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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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院出具的中止执行文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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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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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办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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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中心社保专厅工伤、失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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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3楼北面社会保险服务大厅323-3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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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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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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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花6路、花76A路(花都区政务中心站),花7路(人民公园西门站)、花30路(人民公园东站),地铁:9号线花都广场站。内设有办事群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和非机动车辆地面停放区域。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为政务中心北面(茶梅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入口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车场入口(茶梅街入口),出口为市民广场西侧车场出口(公益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