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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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日常用语
失业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领。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点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跳转后输入账号密码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后登录,选择险种类型含有失业保险的需要办理业务的统筹区办理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中心社保专厅工伤、失业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3楼北面社会保险服务大厅323-325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33(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花6路、花76A路(花都区政务中心站),花7路(人民公园西门站)、花30路(人民公园东站),地铁:9号线花都广场站。内设有办事群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和非机动车辆地面停放区域。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为政务中心北面(茶梅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入口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车场入口(茶梅街入口),出口为市民广场西侧车场出口(公益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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