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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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完成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后,因工期变更或延期、终止需办理变更参保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2、网上预审;3、受理审查;4、符合条件,予预备案。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第二步: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审核,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参保单位或参保人;
第四步:办理结果,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收件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申报材料不全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受理
对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
审查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核及处理。
决定
1.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完成复审,办结该业务;2.经复审发现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终止该业务。
送达
业务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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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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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项目缴费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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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程延期申报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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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工工程施工合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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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省建筑业按项目参保项目工期变更参保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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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期变更或延期、终止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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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花都区政务中心社保专厅工伤、失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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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3楼北面社会保险服务大厅323-3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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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3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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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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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花6路、花76A路(花都区政务中心站),花7路(人民公园西门站)、花30路(人民公园东站),地铁:9号线花都广场站。内设有办事群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和非机动车辆地面停放区域。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为政务中心北面(茶梅街);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入口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车场入口(茶梅街入口),出口为市民广场西侧车场出口(公益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