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放广州市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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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发放广州市人才绿卡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属地化管理,申请人按各区人才绿卡实施办法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人才绿卡申领实施全流程网办。具体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按相关流程指引进行申请。
  (二)核定。申领人才绿卡A 卡以及按第五条第(一)(二)(四)项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按第五条第(三)项申领人才绿卡B 卡的人员,由市人才工作部门定期审核并受理发证。
  受理审核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
  (三)制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四)发证。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3 个工作日内送达受理审核部门,由受理审核部门发证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1

受理

1.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退案短信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花人社规字〔2024〕1号)进行初审。
3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办结业务。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退案。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花人社规字〔2024〕1号)进行复审、终审。
4

制证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公安制证部门完成广州市人才绿卡制证。

邮寄送达
5

送达

发放广州市人才绿卡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电子相片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有效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聘任书、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
    广州的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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