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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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化妆品销售证明书》 其他 办事结果 化妆品销售证明书.doc 办事结果 化妆品销售证明书 样本.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人为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符合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预受理取号:申请人网上录入申请信息,提出申请。
2、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原件,并可填写EMS业务单和邮寄送达销售证明申请书,申请邮寄送达销售证明。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受理,申请人领取受理回执(0个工作日)。
4、审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1个工作日)。
5、决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
6、销售证明制作和送达:审批通过后制作销售证明,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凭证窗口自取或者快递寄送。(2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原件。
2、审查: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准予出具销售证明(3个工作日)。
3、销售证明制作和送达:审批通过后制作销售证明,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凭证窗口自取或者快递寄送。(2个工作日)。

1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补齐补正。经补充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未退回补齐补正的,视为受理申请。
3.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1、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表;
2、申报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批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申报产品检测报告书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验核后退回)。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上传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签订的委托书,还须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能电子核验的无需提供)、《委托书》;
6、申报产品的配方;
7、申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
8、产品包装样品(复印件)。
2

审查

出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送达

发放《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凭证窗口自取或者快递寄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申报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批件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3
    申请单位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申报产品检测报告书复印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6
    营业执照(E类个人独资企业)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7
    经办人身份证(验核后退回)。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上传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签订的委托书,还须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能电子核验的无需提供)、《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拟委托邮政公司领取并邮寄办理结果的需提交领取办理结果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申报产品的配方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0
    申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1
    产品包装样品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登记及经营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区各政务晓屋

  • 中心电话:

    020-8462143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交通指引:1.公交: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26路、番29路、番93路、番97路、番99路、番148路、番162路、番微公交3路到“地铁傍江站(政务服务中心)”站,或乘坐番147路、番149路、番153路、番160路、301路、南沙54路到“金海岸花园”站,步行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傍江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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