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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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日常用语
就业见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1. 见习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在区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3. 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市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给予补贴。
4. 见习单位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5. 见习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补贴名称,按流程录入相关申领材料;
2、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人员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送达:把审批结果推送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公示,同步通过业务申请系统向申请人反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登记及经营服务大厅21号窗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人员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送达:把审批结果推送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公示,同步通过业务申请系统向申请人反馈。

1

受理

1、符合申请条件录入申报信息,收取相关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复核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不通过。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决定

公示通过,进入财务拨付环节。

开资金审核会议,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4

送达

拨付成功

送达银行进入拨付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毕业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见习协议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与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登记及经营服务大厅21号窗

  • 中心电话:

    020-8469296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公交: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26路、番29路、番93路、番97路、番99路、番148路、番162路、番微公交3路到“地铁傍江站(政务服务中心)”站,或乘坐番147路、番149路、番153路、番160路、301路、南沙54路到“金海岸花园”站,步行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傍江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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