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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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第四十条 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让登记、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https://jtzl.gzjt.gov.cn/注册(已注册直接进入用户中心);2.在更新指标录入申请信息;3.符合要求的,获得更新指标。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表信息;3.完成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查询申请信息审核结果,可通过网站或窗口查询申请信息审核结果;参加摇号或竞价,审核通过参加当期摇号或竞价。
决定
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
制证
取得中小客车指标的,可通过窗口领取或网站下载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送达
取得中小客车指标的,可通过窗口领取或网站下载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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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大厅4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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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4622076;020-846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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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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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新政务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并对外实施收费,请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1.公交: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26路、番29路、番93路、番97路、番99路、番148路、番162路、番微公交3路到“地铁傍江站(政务服务中心)”站,或乘坐番147路、番149路、番153路、番160路、301路、南沙54路到“金海岸花园”站,步行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傍江站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