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处罚行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处罚幅度: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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