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犬类准养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养犬登记证 | 证照 | 微信图片_20210928175345.jpg | 微信图片_20210928175336.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三)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四)有专人管养犬只;(五)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独立的居所。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按申请材料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受理
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口头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退回申请人。
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3
审查
审核,转入决定步骤。
治安管理大队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
决定
审批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大队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5
制证
制作《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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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犬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2犬只免疫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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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犬只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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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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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途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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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养犬管理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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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登记及经营服务大厅25、2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46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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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公交: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26路、番29路、番93路、番97路、番99路、番148路、番162路、番微公交3路到“地铁傍江站(政务服务中心)”站,或乘坐番147路、番149路、番153路、番160路、301路、南沙54路到“金海岸花园”站,步行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傍江站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