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日常用语
办理港澳通行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证照 |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jpg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请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2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3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5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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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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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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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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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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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二楼出入境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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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AM9:00-12:00 PM1:00-5:00;周六AM9:00-12:00
-
位置指引:
(一)短线:番微公交3路(区政府西门(会议中心站)—新政务服务中心—东湖洲花园站);专线:番微公交5路(区政府西门—区政府东门—新政务服务中心)。 (二)途径新政务中心公交线路(27条):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16路、番19路、番26路、番29路、番51B路、番68路、番93路、番99路、番100路、番103路、番126路、番140路、番148路、番149路、番151B路、番153路、番160路、番161路、番162路,301路,广番97路、广番97短线,南沙54路、南沙66路。 新政务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并对外实施收费,请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推荐:搭乘地铁3号线在番禺广场下车后转乘番微公交5路或番微公交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