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日常用语
办理护照及加注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 证照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2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3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证件。
5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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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3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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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
6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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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国通办”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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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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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暂住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出入境中管业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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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2楼C区出入境中管业务217窗-226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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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6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周六: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坐公交333路、388路、575路 、943路至萝岗市民广场站下车;也可乘坐公交333路 、388路 、391A路 、391路、506路、 573路 、575路、943路 、944路至演艺中心北门站下车。也可乘坐黄埔有轨电车1号线至市民广场站下车。 地铁:可乘坐地铁6号线或7号线至萝岗站(F出口)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