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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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日常用语
办理护照及加注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证照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2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1.审核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核对材料清单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对申请有疑问的,受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核实。
3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1.按国家移民局有关规定对受理部门按要求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4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证件。
5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6
    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7
    “全国通办”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9
    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暂住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出入境中管业务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2楼C区出入境中管业务217窗-226窗

  • 中心电话:

    020-12367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周六: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另作安排)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坐公交333路、388路、575路 、943路至萝岗市民广场站下车;也可乘坐公交333路 、388路 、391A路 、391路、506路、 573路 、575路、943路 、944路至演艺中心北门站下车。也可乘坐黄埔有轨电车1号线至市民广场站下车。 地铁:可乘坐地铁6号线或7号线至萝岗站(F出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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