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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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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书》);
③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原件);
b、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2)双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租赁双方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租赁双方签署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③双方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或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需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事项,上传材料(电子版),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工作人员审核电子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退件并告知当事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4.决定。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5.送达。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镇街业务窗口提出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退件并告知当事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4.决定。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5.送达。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收件

系统自动受理并提交上传至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房屋租赁注销登记事项,上传材料(电子版),提出申请。
2

受理

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受理人员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3

审查

1.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2.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工作人员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4

决定

确认材料齐全无误后,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
5

送达

符合要求的,审批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不通过。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龙归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龙悦新街156号悦和方(南门)斜对面(龙归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楼房)

  • 中心电话:

    020-37415849

  •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区内可乘坐公交车427、656、659、夜86路,龙归城总站下。地铁14号线夏良站D出口。往龙归城综合市场方向步行100米左右,到达目的地龙归街党群服务中心(悦和方后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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