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确认身份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确认身份后即按月发放)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业务,选择办事站点,获取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并预约时间。
2.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4.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8.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业务,选择办事站点,获取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并预约时间。
2.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4.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8.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收件
核对申请任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通知补件。资料齐全的进入下一步受理环节。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重新补齐材料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7个工作日。
送达
拨付生活补助。
窗口办理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27号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一楼101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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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27号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一楼101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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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258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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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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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位置指引1:地铁3号线嘉禾望岗C出口沿空港大道向南1.1公里联边公园内;位置指引2:地铁2号线黄边站D户口沿空港大道向北1.1公里联边公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