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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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给付
日常用语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确认身份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确认身份后即按月发放)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业务,选择办事站点,获取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并预约时间。
2.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4.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8.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业务,选择办事站点,获取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并预约时间。
2.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4.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民政部门反映情况,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8.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1

收件

核对申请任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通知补件。资料齐全的进入下一步受理环节。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重新补齐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市退役局优抚褒扬处工作人员通过和服条件的申请,报上级决定。
4

决定

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7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拨付生活补助。

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拨付生活补助。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退伍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27号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一楼101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27号白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一楼101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2589230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位置指引1:地铁3号线嘉禾望岗C出口沿空港大道向南1.1公里联边公园内;位置指引2:地铁2号线黄边站D户口沿空港大道向北1.1公里联边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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