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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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 其他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模板.png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样例.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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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1.出租方或承租方登录阳光租房网(http://zfcj.gz.gov.cn/ygzf/index)首页后点击我要备案,发起备案申请;2.填写备案信息,出租人填写备案信息且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
2.第二步:受理,1.线上受理申请资料;2.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3.第三步:审查,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2.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4.第四步:决定,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2.审批无误后,审批通过。
5.第五步:制证,1.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第六步:送达:1.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下载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租赁双方当事人到线下窗口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查看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符合要求的受理;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第三步:审查。1.审核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符合要求的提交审核,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第四步:决定。审核备案信息及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确认无误后,审批通过。
第五步:制证。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 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六步:送达。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产、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下载打印。
收件
系统自动受理并提交上传至部门进行审核
受理
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审查
1.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2.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决定
1.审批无误后,审批通过。
制证
1.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送达
1.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白云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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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石夏路289号白云湖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白云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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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967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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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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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环滘站,830路;831路;982路;环滘村路口站(夏茅金铂广场旁):265路。地铁:未开通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