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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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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日常用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其他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模板.png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样例.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1.出租方或承租方登录阳光租房网(http://zfcj.gz.gov.cn/ygzf/index)首页后点击我要备案,发起备案申请;2.填写备案信息,出租人填写备案信息且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
2.第二步:受理,1.线上受理申请资料;2.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3.第三步:审查,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2.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4.第四步:决定,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2.审批无误后,审批通过。
5.第五步:制证,1.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第六步:送达:1.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下载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租赁双方当事人到线下窗口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查看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符合要求的受理;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第三步:审查。1.审核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符合要求的提交审核,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第四步:决定。审核备案信息及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确认无误后,审批通过。
第五步:制证。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 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六步:送达。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产、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下载打印。

1

收件

系统自动受理并提交上传至部门进行审核

1.出租方或承租方登录阳光租房网(http://zfcj.gz.gov.cn/ygzf/index)首页后点击我要备案,发起备案申请。2.填写备案信息,出租人填写备案信息且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
2

受理

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1.线上受理申请资料。
3

审查

1.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核;2.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件,并告知当事人。

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4

决定

1.审批无误后,审批通过。

1.审核备案信息及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5

制证

1.经审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系统自动生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

送达

1.根据信息提示,备案申请人自行通过登录阳光租房网站打印。

1.备案申请人登录阳光租房网自行下载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白云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石夏路289号白云湖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白云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9676584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环滘站,830路;831路;982路;环滘村路口站(夏茅金铂广场旁):265路。地铁:未开通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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