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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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证照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模板.zip 1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销售无性繁殖的非主要农作物器官、组织以及不宜包装的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的,应当配备种子检验人员,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销售柑桔种苗的,应当具有一千平方米以上的防虫大棚;
  (二)销售香蕉、菠萝等组织培养苗的,应当具有二百平方米以上的组织培养室、三十平方米以上的检验室,配备超净工作台和相应的冷藏、消毒等设备;
  (三)销售种球、块茎、块根的,应当具有一百平方米以上的仓储设施和三十平方米以上的检验室,其中经营脱毒种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冷藏、消毒和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
  (四)销售其他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的,应当具有一千平方米以上符合检疫性病虫隔离条件的繁育基地。
  申领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一个以上相应类别的登记品种。

办理流程

1

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

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审查

1申请人是否符合《种子法》等要求;
2.提供资料是否符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要求。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

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1.申请符合《种子法》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5

制证

《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申请人基本情况(提供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公司章程,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的情况说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有1名以上检验人员及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或退休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种子生产地点符合制种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登记品种证书(申领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7
    具有防虫大棚材料的说明、实景照片及5年以上租赁合同或自建材料(申请销售柑桔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8
    具在组培、检验、仓储设施的承诺书、说明及实景照片(申请销售香蕉、菠萝等组织培养苗或种球、块茎、块根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9
    冷藏、检验、消毒设备清单、实景照片和购置发票(申请销售香蕉、菠萝等组织培养苗或种球、块茎、块根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10
    具在符合检疫性病虫隔离条件的繁育基地的说明、实景照片及5年以上租赁合同或自建材料(申请其他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窗-206窗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窗-206窗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26296196

  •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白云区政务中心公交站,32路;58a路;58路;244a路;244路;251路;254路;268路;280路;475路;807a路;807路;886路;高峰快线31路;高峰快线61路;广424路;夜22路;夜35路;夜95路;地铁:2号线飞翔公园站A、C出口步行9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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