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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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日常用语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提前退休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曾从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特繁、高空、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5类特殊工种,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并拟向省社保局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或从事井下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空工种累计满10年,或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不同类型的特殊工种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交通、民航、铁路、地质等行业部分特定工种工作年限按照本行业相应规定执行),且按照前款办理完成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手续的,可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在网上在线填写表格和上传基本资料;第二步:区人社局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进行原件预审;第三步:对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区人社局致电通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到服务窗口现场提交资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第四步:区人社局递交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给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出具审批结论并公示结果;第五步:区人社局将审批结论送达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业务流程如下:在符合受理条件(范围)并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1、在职职工。
(1)职工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可选择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服务窗口现场领取表格,或在本网页下载打印,并填写《档案管理、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2)单位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批量申请情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起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3)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及区属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4)参保单位可在网上在线申办(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gzonline.gov.cn/vue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11007502521J4442100000197,85084585b54dd9ea3674112862c77ba7),在网上平台提交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
(5)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网上在线验核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电话通知参保单位按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所需材料、职工档案和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电话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补充的材料,参保单位补充后再次在线提出申请)。区人社局服务窗口进行收件、受理并加具意见后(5个工作日),将全部申请材料和职工档案移送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市审核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批,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6)市审批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市审批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7)经市审批机构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参保单位可选择经中国邮政速递将审批结论邮寄送达,邮寄费用需由参保单位自行支付(省内运费18元/件,国内其他地区25元/件),或者可选择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签取审批结论,并退回提交的职工档案;
(8)参保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凭提前退休审批结论和相关资料,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失业人员。
(1)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可选择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服务窗口现场领取表格,或在本网页下载打印,并填写《档案管理、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失业人员可在网上在线申办(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sbs.gzonline.gov.cn/vue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11007502521J4442100000197,85084585b54dd9ea3674112862c77ba7),在网上平台提交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
(3)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网上在线验核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电话通知参保单位到现场提交所需材料、职工档案和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申请人补充后再次在线提出申请)。区人社局服务窗口进行收件、受理并加具意见后(5个工作日),将全部申请材料和职工档案移送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市审批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批,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4)市审批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市审批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失业人员补充资料后,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5)经市审批机构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申请人可选择经中国邮政速递将审批结论邮寄送达,邮寄费用需由申请人自行支付(省内运费18元/件,国内其他地区25元/件),或者可选择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签取审批结论,并退回提交的职工档案;
(6)失业人员凭提前退休审批结论和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递交表格和基本资料;第二步: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进行初审;第三步:对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区人社局出具收件回执给申请人;第四步:区人社局递交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给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出具审批结论并公示结果;第五步:区人社局将审批结论送达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业务流程如下:在符合受理条件(范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1、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可选择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收件窗口现场领取表格,或通过本网页下载打印,并填写《档案管理、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2)单位填写《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批量申请情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起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
(3)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市及区属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申请;
(4)区人社会局服务窗口现场验核所需材料、职工档案和申请表格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进行收件、受理并加具意见后(5个工作日),将全部申请材料和职工档案移送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市审批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批,市审核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5)市审批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市审批机构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6)经市审批机构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参保单位可选择经中国邮政速递将审批结论邮寄送达,邮寄费用需由参保单位自行支付(省内运费18元/件,国内其他地区25元/件),或者可选择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签取审批结论,并退回提交的职工档案。
(7)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凭提前退休审批结论和相关资料,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失业人员。
(1)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收件窗口现场提出申请,可选择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领取表格,或本网页下载打印,并填写《档案管理、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和《申请表》一式三份;
(2)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验核所需材料、职工档案和申请表格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区人社局服务窗口进行收件、受理并加具意见后(5个工作日),移送全部申请材料和职工档案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市审批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审批,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3)市审批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对资料不全的,市审批机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失业人员补充资料后,市审批机构在审批期内(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4)经市审批机构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申请人可选择经中国邮政速递将审批结论邮寄送达,邮寄费用需由申请人自行支付(省内运费18元/件,国内其他地区25元/件),或者可选择到区人社局服务窗口现场签取审批结论,并退回提交的职工档案;
(5)失业人员凭提前退休审批结论和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受理

受理回执

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进行原件预审,对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区人社局出具收件回执给申请人。
2

审查

审批通过

递交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基本资料给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出具审批结论并公示结果,区人社局将审批结论送达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3

送达

业务办结单据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楼2-3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B栋3楼2-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33(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站:齐富路中 公交线路:199路,420路,555路,759路,981路。 地铁:2号线 白云文化广场站A 出口 再行约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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