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无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 第七十五条: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十六条: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