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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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别,上传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登记机构网上处理。通过的,系统通知申请人现场核验或邮政寄递申请材料(双向快递),生成网申编号;不通过的,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邮政寄递申请材料,或现场核验。
4.登记机构核验原件。
5.(1)现场核验通过的,核准登簿;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回执。(2)寄递材料通过的,核准登簿,系统通知申请人,不通过的,系统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预约(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或“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前到登记机构现场确认取号后等待受理窗口叫号办理。
2、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3、审核。登记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将案件送交内业部门审核。
4、登簿。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出具审核结果。
送达
1.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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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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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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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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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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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动产登记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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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1-44窗口、二层企业服务专区1-4专室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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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2111685、020-8239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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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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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公交线路:可搭乘324路、336路、339路、349路、573快线,到达“开泰大道(新阳路口)”站后,步行约450米。 2.地铁线路:(1)可搭乘6号线,到“苏元”站D出口,沿“科丰路”步行约700米至红绿灯,进入“大壮国际广场”步行约500米。 (2)可搭乘7号线,到达“科丰路”站C出口,沿“开泰大道”方向步行约9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