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国(境)内出生登记 (随父(或母)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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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境)内出生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证照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模板.zip 居民户口簿.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陆网站按填报要求并提交信息);
2.民警受理(公安民警完成受理,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网上审核(公安民警初审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查验证明材料(校验通过的可不到现场,否则需预约现场查验);
5.分局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6、邮递收件(选择邮寄的)
7.受理入户登记(邮政寄递或预约现场领取);
8 .完成办理(结果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报人选定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指南备齐材料);
2.窗口申请(申报人);
3.民警受理(公安民警初审是否符合要求);
4.分局审核(公安民警完成审核,验核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5.受理入户登记(邮政寄递的公安民警根据审核意见完成登记办理或现场领取);
6.完成办理(结果送达)。

1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即场核发户口簿。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2

审查

审核是否同意。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3

制证

居民户口簿。

现场打印。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4

送达

居民户口簿。

当场签发居民户口簿。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申办报告(广州)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结婚证(或婚姻状况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5
    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6
    入户同意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1-16窗户政窗口(14号窗是咨询台)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8422164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节假日及双休日的首日: 9:00—12:00, 13:00—17:00。

  • 位置指引:

    公交:29路、53路、59路、186路、 220路、270路、273路 在 江南西路站 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 江南西站 (A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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