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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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证照 2.jpg 4.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目前仅可网上预约,预约后须到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或现场取号到各区分局受理点提交申请;
2、现场提交相关办证材料: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3、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3、前台受理人员检验材料后通过系统打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现场核对签名确认,公安机关收取申请表,并将领证回执交申请人;
4、公安部门制证,15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领证或邮政速递证件给申请人。

1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户政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
2

审查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受理地公安机关审核部门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受理地公安机关户政审核部门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

制证

核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4

送达

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1-16窗户政窗口(14号窗是咨询台)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8422164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节假日及双休日的首日: 9:00—12:00, 13:00—17:00。

  • 位置指引:

    公交:29路、53路、59路、186路、 220路、270路、273路 在 江南西路站 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 江南西站 (A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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