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申领居民身份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申领居民身份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证照 身份证1.jpg 身份证2.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网上预约(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到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受理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2个工作日)。
3、审核。受理通过后,提交户籍地分局审核签发(2个工作日)。
4、制证。审批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7个工作日)。
5、办结。制证结束。
6、送达。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3个工作日)。

1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
2、网办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
2

审查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

制证

核发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4

送达

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1-16窗户政窗口(14号窗是咨询台)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8422164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节假日及双休日的首日: 9:00—12:00, 13:00—17:00。

  • 位置指引:

    公交:29路、53路、59路、186路、 220路、270路、273路 在 江南西路站 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 江南西站 (A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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