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申领居民身份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申领居民身份证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州市户籍居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网上预约(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后到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材料。
2、受理。提交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受理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2个工作日)。
3、审核。受理通过后,提交户籍地分局审核签发(2个工作日)。
4、制证。审批通过后,进入制证环节(7个工作日)。
5、办结。制证结束。
6、送达。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3个工作日)。
1
受理
1、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
2、网办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
2、网办受理: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或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
2
审查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1、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办证条件,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进入制证环节;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2、材料不齐全或核查不符合办证条件,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
制证
核发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4
送达
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户政窗口
-
办理地点:
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1-16窗户政窗口(14号窗是咨询台)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84221648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节假日及双休日的首日: 9:00—12:00, 13:00—17:00。
-
位置指引:
公交:29路、53路、59路、186路、 220路、270路、273路 在 江南西路站 下车; 地铁:地铁2号线 江南西站 (A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