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签发外国人停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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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签发外国人停留证件
日常用语
签发外国人停留证件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签发 其他 停留证件.jpg 停留证件.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未缴纳费用,则审批时限中断。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一)核验是否属互免签证协议、单方面允许免办签证范围和执行专门规定国家公民。 (二)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核对申请人与材料申请相片是否一致。 (三)查验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入境章等是否真实可靠,有无被涂改、损坏、模糊不清等现象。 (四)查验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 (五)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首次在粤申办签证证件,须进行国籍认定。 (六)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决定

审批是否通过

(一)审核确认申请表格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计算机数据与表格数据是否一致。 (二)审核确认申请人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入境章等是否真实、有效: 1、证件相片是否与申请人相同,有无揭换痕迹; 2、有无制造“二个中国”字样; 3、证件上有无我国的拒签章或不承认标记; 4、证件是否有效。 (三)审核确认申请人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通过系统对比各内部数据库,对其中的查控数据库比对结果按要求处理。 (五)对由疑问的申请,应做出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后视情况处理。.
4

制证

外国人签证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5

送达

外国人签证证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一楼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一楼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3117462,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周六9:00-12:00/13:00-17:00(周六只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及预约办证、港澳台人员急事急办),节假日另作安排,需预约办证。

  • 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广205路、高峰快线75号、广286路、旅游1线、旅游2线、高峰快线75、高峰快线3、高峰快线39、高峰快线52、高峰快线57、117路、85路,88路、104路、105路、107路、109路、128路、193路、204路、233路、250路、413路, 在陈家祠站下车,步行100米到达;地铁:地铁1号线陈家祠站D出口,步行5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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