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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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更结果 | 其他 | 变更结果(样式).jpg | 变更结果(样式).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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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 |
办理流程
受理
受理通过或受理不通过。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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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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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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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时; 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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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南1路、南2路、南3路、南4路、南5路、南27路、南31路、南32路、南33路、南34路公交汽车至南沙牌坊站,步行约300米至南沙国际人才港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