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证照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模板.zip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样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监管部门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
办理流程
1
受理
全网办流程:受理人员在网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4、该环节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2
审查
全网办流程:受理后,检查组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做出是否通过现场核查的结论.(该环节的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承诺时限)。 审批处室承办人员根据现场核查结论,在系统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企业是否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律法规要求。2、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3
决定
作出是否通过的审批决定,在系统中签署意见转入制证签发环节。
1、处室承办人员的初步意见是否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律法规要求。2、各项材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4
制证
审批决定予以通过,将通过系统制证签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审批不予以通过,通过系统制作签发电子版《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电子证照。该环节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5
送达
审批决定予以通过,将通过系统制证签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审批不予以通过,通过系统制作签发电子版《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通过系统签发电子证照,企业自行下载。该环节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生产许可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生产设备配置图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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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签订的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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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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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装修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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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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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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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厂区总平面图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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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4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5许可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