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第十四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普通车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包含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6.持有本省有效人才优粤卡的人员; 7.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8.持有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9.经南沙区认定的外籍和港澳台人才; 10.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11.持有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港澳台居民; 12.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登录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录入申请信息;
2.受理:经确认提交申请即成功受理;
3.审查: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
4.摇号/竞价:审核通过的,参与当期的摇号或竞价;
5.决定:摇号中签,或竞价成功结清成交价款的,配置增量指标;
6.送达:发放增量指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管理类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受理;
3.审查: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
4.摇号/竞价:审核通过的,参与当期的摇号或竞价;
5.决定:摇号中签,或竞价成功结清成交价款的,配置增量指标;
6.送达:发放增量指标。
收件
信息齐全就受理,并告知该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受理。
受理
信息齐全就受理,并告知该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受理。
审查
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纳入当期摇号或竞价。
决定
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纳入当期摇号或竞价。
制证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个人指标证明文件》
送达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个人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小客车指标窗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二层D9号对面进驻部门办公室
-
中心电话:
020-3991403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地铁路线:市民可乘坐广州地铁4号线至“蕉门”地铁站,步行800米到达。 (二)公交路线:市民可乘坐W1路支线、南沙12路、南沙53路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步行200米到达。 (三)自驾路线:市民可自行开车至“绿轴公园”停车场,步行25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