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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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指标证明文件 | 其他 |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指标证明文件模板.zip | 单位增量-竞价1.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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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第十二条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普通车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1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其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 (四)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经指标管理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实。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登录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录入申请信息;
2.受理:经确认提交申请即成功受理;
3.审查: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
4.摇号/竞价:审核通过的,参与当期的摇号或竞价;
5.决定:摇号中签,或竞价成功结清成交价款的,配置增量指标;
6.送达:发放增量指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管理类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受理;
3.审查: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
4.摇号/竞价:审核通过的,参与当期的摇号或竞价;
5.决定:摇号中签,或竞价成功结清成交价款的,配置增量指标;
6.送达:发放增量指标。
收件
材料齐全就受理,并告知该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受理。
受理
材料齐全就受理,并告知该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受理。
审查
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纳入当期摇号或竞价。
决定
各委办局分别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当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3日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纳入当期摇号或竞价。
制证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指标证明文件》
送达
《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东晓路业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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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东晓路26号2楼所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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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404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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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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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546路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