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领(申领二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通运输部标准) | 证照 | c1ecd2e6-44a7-4494-8b81-4ea496200793.jpg | 样式.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网络自主收件、线下窗口收件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网络自主收件、线下窗口收件
2
受理
1.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审查环节;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齐材料环节。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查;2.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3.对车辆技术条件进行核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电子证照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车辆登记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车辆证件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5经办人的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7授权委托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8业务办理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经营管理类)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至315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892000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广州地铁三号线或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公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