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领(申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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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通运输部标准) 证照 c1ecd2e6-44a7-4494-8b81-4ea496200793.jpg 样式.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办理流程

1

收件

网络自主收件、线下窗口收件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网络自主收件、线下窗口收件
2

受理

1.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审查环节;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齐材料环节。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查;2.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3.对车辆技术条件进行核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电子证照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类环节不纳入总办理时限)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经营管理类)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至315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892000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广州地铁三号线或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公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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