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申请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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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人准备申办材料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对申办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结。
4.预约线下窗口服务优先办理,特殊人群线下窗口服务免预约办理。(注:特殊人群是指60周岁以上老年办事群体、残疾人员、现役军人等)

1

受理

1.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申办材料不全时,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2.对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严格依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核及处理。

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2〕3号)的相关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2.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核不通过。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送达

业务办结。

1.线上办理的,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发送;2.线下窗口办理的,窗口告知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

  • 办理地点:

    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①-⑧号窗,穗岁康专窗1个,税务专窗1个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至烈士陵园站D出口步行300米。 2.公交线路:乘坐183路、1路、76路、93路、102路、107路、108路、183路、211路、222路、243路、517路、546路、864路、b8路到烈士陵园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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