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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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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变更)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照 特种作业证-模板.png 特种作业证-样例.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2010年5月24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予以受理的,进入受理环节;2.申请事项不予受理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进入决定环节。

该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相关要求。
4

决定

1.申请符合审批条件,准予许可。 2.申请不符合审批条件,不准予许可。

复核审查环节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予许可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上送达
6

送达

准许许可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予许可的颁发不予许可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上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315号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892066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公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407路、499路、668路、66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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