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出 (档案转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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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转出
日常用语
“档案,转出”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电脑端: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第二步:选择“广州市”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已办业务”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手机端:
第一步:个人登录“粤省事”APP/小程序、穗好办”APP;单位登录“穗好办”APP或“粤商通”APP;
第二步:搜索需要办理的业务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APP/小程序办事记录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1

收件

完成档案转出

1、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2、仅受理抬头为:“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或“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的移档函
3、移档函须详细注明机要通信单位名称及地址
2

受理

完成档案转出

1、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2、仅受理抬头为:“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或“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的移档函
3、移档函须详细注明机要通信单位名称及地址
3

审查

完成档案转出

1、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2、仅受理抬头为:“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或“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的移档函
3、移档函须详细注明机要通信单位名称及地址
4

决定

完成档案转出

1、移档函须符合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2、仅受理抬头为:“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或“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的移档函
3、移档函须详细注明机要通信单位名称及地址
5

送达

完成档案转出

通过业务申办平台及短信推送办结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调档函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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