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 (档案接收(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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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
日常用语
“档案,接收”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电脑端: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第二步:选择“广州市”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已办业务”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手机端:
第一步:个人登录“粤省事”APP/小程序、穗好办”APP;单位登录“穗好办”APP或“粤商通”APP;
第二步:搜索需要办理的业务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APP/小程序办事记录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窗口办理流程:
1.至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可在现场登陆网办系统提交)
2.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受理审核
3.审批通过后,通过手机短信、APP小程序办事记录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1

收件

完成档案接收

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档案接收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2

受理

完成档案接收

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档案接收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

审查

完成档案接收

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档案接收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4

送达

完成档案接收

通过“穗好办”APP及短信推送办结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介绍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3
    本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1楼综合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公交32路、63路、106路、129路、b15路、夜13路公交车到锦城花园总站(东风东)站下步行190米。 2、乘坐公交2路、27路、56路、62a路、137路、185路、204路、261路、284路、517路、542路、夜18路、夜36路公交车到锦城花园(四五八医院)站下步行340米。 3、乘坐地铁1号或5号线到杨箕站(D出口)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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