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
(档案接收(个人))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
日常用语
“档案,接收”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电脑端: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第二步:选择“广州市”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已办业务”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手机端:
第一步:个人登录“粤省事”APP/小程序、穗好办”APP;单位登录“穗好办”APP或“粤商通”APP;
第二步:搜索需要办理的业务
第三步:选择相应事项,按指引申办
第四步: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回复办理结果
第五步:通过手机短信、APP/小程序办事记录查看事项办理情况
1
受理
指引至相应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或出具调档函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2
审查
指引至相应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或出具调档函
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3
制证
指引至相应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或出具调档函
通过业务申办平台推送电子调档函
4
送达
指引至相应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或出具调档函
通过业务申办平台及短信推送办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