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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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模板.zip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模板.zip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取得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效的土地
使用证明文件
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页面,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别,上传电子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审批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审核;
4.决定:审核通过后,具有审批权的领导审定签发;
5.送达: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办理结果、前往政务中心窗口领取或政务中心通过EMS邮寄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空港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审批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审核;
4.决定:审核通过后,具有审批权的领导审定签发;
5.送达: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办理结果、前往政务中心窗口领取或政务中心通过EMS邮寄送达。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申请材料齐全的,收取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且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根据政策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如有必要进行委托评估、专家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会签其他处室或部门,并报委领导。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1.准予批复文件 2.不予批复文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告知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建设工程项目效果图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规划条件或2020年1月31日前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8
    特殊情况说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0
    施工总承包合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2
    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证书(广州)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3
    现场施工条件的说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5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7号2层(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13、1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606750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位置指引:

    (一)地铁:3号线机场南(1号航站楼)站,可步行至1号航站楼(26号门)公交站或1号航站楼(28号门)公交站换乘公交。(二)公交:空港1路(白云空港商务区站)、空港2路(南航综合楼站)。(三)自驾:地图软件定位“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按导航路线前往。政务中心所在园区提供收费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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