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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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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照 740f049e-8eaa-456e-8680-0dc99128a433.png e82e2210-522a-44e5-809b-6606c765149c.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1.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市政交通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申请材料齐全的,收取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且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根据政策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如有必要进行委托评估、专家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会签其他处室或部门,并报委领导。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1.准予批复文件; 2.不予批复文件。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5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6
    施工合同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7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提交)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0
    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7号2层(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13、1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606750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位置指引:

    (一)地铁:3号线机场南(1号航站楼)站,可步行至1号航站楼(26号门)公交站或1号航站楼(28号门)公交站换乘公交。(二)公交:空港1路(白云空港商务区站)、空港2路(南航综合楼站)。(三)自驾:地图软件定位“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按导航路线前往。政务中心所在园区提供收费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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