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集体审查 | 总时限 | 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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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需要核验办公场地是否符合标准。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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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新办理备案的:1.申请人在工商部门进行分公司设立登记后,登记数据通过系统上传至省信息中心。2.省信息中心将数据传送至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3.公安机关在系统上对备案信息进行确认后,数据原路返回省信息中心;5.最后由省信息中心将结果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窗口办理流程:
1.变更及撤销备案的,申请人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综合窗口提交备案材料(新备案的不需到窗口提交材料,由市公安局在“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接收工商部门推送过来的“多证合一”备案数据)。
2.,结果录入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新备案的市公安局通过事中事后监督收集备案材料,核实备案信息),市公安局在系统上确认备案信息,结果自动通过省“多证合一”数据平台反馈给工商部门。 3.工商部门将反馈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收件
收取还是不收取材料
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
审查
通过还是不通过
决定
决定书还是不予通过决定
制证
备案回执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
送达
备案回执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综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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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综合大厅6-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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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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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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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自驾车:请搜索“流花展贸中心8号馆”,公交站:人民北路(站南路口):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C出口);5号线广州火车站(D4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