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公安局
新办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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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新办网站备案
日常用语
网站,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国际联网备案号-样本 其他 国际联网备案号-样本.png 国际联网备案号-样本.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新办的网站可以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备案单位或个人完成各项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后,准备好各项材料的电子图片;
第二步:打开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点击“用户登录”按钮,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登录;
第三步:用户账号下无关联的主体信息时,需要新增主体,如有则跳过此步骤;
第四步:点击进入【业务办理】->【网站业务】->【新办网站申请】,根据平台要求填写真实合法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收到属地公安机关审核完成的通知后,登录本平台,点击进入【我的】->【我的网站】,选择要下载备案号的网站,点击【详情】->【下一步】,进入网站基本信息页面,查看联网备案信息,执行【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操作,下载网站备案号以及备案图标;
第六步:将“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您的网页源代码中的底部位置;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显示于备案编号之前。

1

收件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受理步骤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受理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审查步骤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如备案网站为交互式的,审查环节的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出具决定通过结果,转入制证步骤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初步意见
5

制证

(制证时限:决定当天)平台生成备案号

网上
6

送达

(送达时限:制证当天)申请人根据提示登录平台,点击进入【我的】->【我的网站】,选择要下载备案号的网站,点击【详情】->【下一步】,进入网站基本信息页面,查看联网备案信息,执行【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操作,下载网站备案号以及备案图标。将“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您的网页源代码中的底部位置;下载“备案编号图标”,显示于备案编号之前。

网上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联络人有效证件正反面照片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主办单位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联络人手持有效证件照片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5
    网站域名证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无线下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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