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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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证照 |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jpg | 往来港澳通行证模板.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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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需申请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4.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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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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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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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侨交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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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护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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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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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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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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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护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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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陪同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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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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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定居国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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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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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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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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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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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综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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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综合大厅6-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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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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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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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自驾车:请搜索“流花展贸中心8号馆”,公交站:人民北路(站南路口):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C出口);5号线广州火车站(D4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