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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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普通护照 | 证照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电子护照资料页.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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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办理流程
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
1.复核校对;2.按要求详细录入申请信息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签发证件和签注的决定。
制证
证件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送达
选择到受理点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送至受理点。选择邮递领取的,制作好的证件将移送邮递部门,由邮递人员上门送达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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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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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相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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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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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备案人员单位同意函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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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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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省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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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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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护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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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暂住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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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国通办”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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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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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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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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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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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还需交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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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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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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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关系可提交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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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外省户籍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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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我市就业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就业人员的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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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市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就学人员的就学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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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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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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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提交加注事项证明材料(加注需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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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交所持护照原件(换发、加注、境外签发)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综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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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综合大厅6-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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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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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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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自驾车:请搜索“流花展贸中心8号馆”,公交站:人民北路(站南路口):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C出口);5号线广州火车站(D4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