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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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日常用语
大型活动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其他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其他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该环节不纳入承诺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 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联合承办的协议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4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文化部门批文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5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的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安全工作方案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交通疏导方案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9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 的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0
    搭建临时建筑等单位有关资质、 资格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11
    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1-511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40路公交花城大道(华穗路口)站
    地铁:3号、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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