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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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其他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 其他 |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 大型群众性活动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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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办理流程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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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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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 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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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联合承办的协议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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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文化部门批文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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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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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的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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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工作方案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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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通疏导方案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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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 的证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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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搭建临时建筑等单位有关资质、 资格证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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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1-511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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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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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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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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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40路公交花城大道(华穗路口)站
地铁:3号、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