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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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证照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jpg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样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 | 总时限 | 1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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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需要核验办公场地是否符合标准。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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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不良记录; 2、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3、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
办理流程
收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前台工作人员接收治安部门的制证的公文交换后进行制证。
送达
邮寄或者申请人凭受理回执现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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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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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书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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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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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基本情况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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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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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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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公设备清单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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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辆行驶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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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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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名称合法性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1-511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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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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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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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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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40路公交花城大道(华穗路口)站
地铁:3号、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